- 索 引 号: FZ00107-0300-2014-0008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14-06-06
- 标 题: 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公办〔2014〕27号
- 发布日期:2014-06-06
- 有 效 性: 有效
局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公综〔2014〕221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4〕82号)精神,市局制定了《福州市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
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福州市公安局2014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4年,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增强市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站在推动警务公开、密切警民关系、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加强指导、协调,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督促相结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
二、健全涉警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增强公开实效。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4〕73号)要求,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协调、解读和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和基础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健全涉警舆情收集核查、分析研判和督办回应机制。从制度层面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经验,修订完善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要遵循公平公正、合法有序、及时准确、便民利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执法公开,重点加强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一是要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认真做好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及时受理、转办、答复公众对我局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提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合法性和时效性。三是根据公安部的《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执法公开的依据、对象、范围、内容、程序、方式等,进一步加大执法公开力度,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四是继续推进我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五、继续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力度。对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是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的有效措施。局直各单位在报送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时应附上解读信息,并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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