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7-0300-2018-0003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18-06-28
  • 标    题: 福州市公安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 发文字号: 榕公函〔2018〕67号
  • 发布日期:2018-06-2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公安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榕公函〔2018〕67号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 时间:2018-06-29 17:40

2018年,福州市公安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福州市公安局政务(警务)公开工作规定》要求,细化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助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起草政策时,同步考虑和安排解读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警营开放日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进行重点解读。一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该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同时,积极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不断推进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威慑力和公信力。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三是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的职责,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深入解读重大政策,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同时,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的解读。四是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759号),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同时,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角度,不断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二是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榕政〔201718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有效整合办事窗口,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同时,不断加强实体政务大厅的设施建设,提供人性化服务。三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同时,推动信息同源管理,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同时,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二是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同时,加强“两微一端”的日常监管和维护,严格内容审核把关,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的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的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二是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四是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按照要求,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清单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清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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