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7-0300-2021-0008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21-06-18
  • 标    题: 福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发文字号: 榕公办〔2021〕9号
  • 发布日期:2021-06-2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榕公办〔2021〕9号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1-06-23 09:43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等相关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公开。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密切跟踪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宣传。二是落实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疫苗科普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及统筹抓好“五促一保一防一控”工作和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工作。按照《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解读责任,落实解读机制,对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二是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创新解读方式,积极采取新闻发布会形式做好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发布工作,提高解读工作质量。善于运用在线访谈、图表、动画、音频、视频、H5等形式开展解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依法依规公开适合新闻发布的、重大的政务信息及政策解读等,包括重要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要法规规章制度出台及执行情况等。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避免简单精简或摘抄政策文件,增强解读针对性,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能接受、广知晓、会运用、多受益。三是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及时回应重点舆情,及时作出回应,主动释疑解惑、避免误解误传。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系统梳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动态更新,有效解决底数不清问题。同时,根据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单位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配合市大数据委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检查。针对政务新媒体建设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切实落实《关于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市级标准指引,跟踪国务院、省直部门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出台和调整完善情况,发布(修订)对应市级标准指引。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的针对性。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及时跟踪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问题。三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跟踪落实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修订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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