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7-0100-2003-0000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03-01-01
  • 标    题: 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办事指南
  • 发文字号: null
  • 发布日期:2003-01-01
  • 有 效 性: 有效
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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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消防支队 时间:2003-01-01 00:00
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办事指南

一、装修项目报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2)装修施工蓝图(含平面图、立面图、吊顶及墙体剖面图、电气图、灭火器配置图);(3)进行装修的建筑或所在楼层的原建筑平面图;(4)装修工程所在建筑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的法律文书;(5)装修施工图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6)建设单位委托书和报件人身份证复印件;

装修涉及消防设施布置调整的,还应当提交具备消防设施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消防设施调整图。

二、审核程序

项目受理→ 经办审核→ 科(处)领导审核→ 支队领导审批 → 发放审核意见书

三、审核时限

     装修工程项目受理后,一般工程7个工作日内核发审核意见书,重点工程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15个工作日内发核发审核意见书。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联系电话:0591-87089866

六、消防行政许可办理结果查询

请登录www.fjxf.gov.cn,在结果查询中输入申报号,申报号为: “350100”+“受理回执单的编号”,或者在支队服务窗口电脑触摸屏上查询。







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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