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7-0100-2004-0001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04-09-27
  • 标    题: 关于启用“福州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指导处”印章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公办[2004]61号
  • 发布日期:2004-09-27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启用“福州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指导处”印章的通知
榕公办[2004]61号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04-09-27 00:00

 

                            关于启用“福州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指导处”印章的通知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市局《关于调整市公安局部分机构的通知》(榕公[2003]58号)精神,市公安局户政处改为社区警务指导处,为方便工作,决定即日起启用“福州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指导处” 印章,“福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印章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