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7-0100-2006-0001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06-03-20
  • 标    题: 关于启用“福州市公安局淮安派出所”印章、“福州市公安局新店派出所”新印章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公办[2006]9号
  • 发布日期:2006-03-2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启用“福州市公安局淮安派出所”印章、“福州市公安局新店派出所”新印章的通知
榕公办[2006]9号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06-03-20 00:00

   关于启用“福州市公安局淮安派出所”印章、“福州市公安局新店派出所”新印章的通知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同意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福建农林大学)更名的批复》精神,将原设在福建农林大学的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更名为福州市公安局淮安派出所。

  

  同时,“福州市公安局新店派出所”印章因使用年久,出现裂缝,影响机关形象。

  

  市局决定即日起启用“福州市公安局淮安派出所” 印章、“福州市公安局新店派出所”新印章,原由福建农林大学内金山派出所使用的“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印章和“福州市公安局新店派出所”旧印章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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