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7-0100-2006-0000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06-04-07
  • 标    题: 关于启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等印章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公办[2006]15号
  • 发布日期:2006-04-07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启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等印章的通知
榕公办[2006]15号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06-04-07 00:00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同意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技术处加挂牌子的批复》(榕委编办〔2006〕14号)精神,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技术处加挂“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和“福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牌子。为方便工作,决定即日启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福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 印章。

特此通知






                            二○○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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