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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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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索 引 号:
FZ00107-0100-2006-00002
主题分类:
无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2006-04-07
标 题:
关于启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等印章的通知
发文字号:
榕公办[2006]15号
发布日期:2006-04-07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启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等印章的通知
榕公办[2006]15号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06-04-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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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同意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技术处加挂牌子的批复》(榕委编办〔2006〕14号)精神,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技术处加挂“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和“福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牌子。为方便工作,决定即日启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福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 印章。
特此通知
二○○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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