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

- 索 引 号: FZ00107-0100-2008-0000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08-02-28
- 标 题: 关于成立创建全国一等管理服务水平车辆管理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公综『2008』114号
- 发布日期:2008-02-28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成立创建全国一等管理服务水平车辆管理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公综『2008』114号
来源:交巡警支队
时间:2008-02-28 00:00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2008年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08]5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08]111号),为加强创建全国一等管理服务水平车辆管理所的组织、指导、协调,市局决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建平 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常务副组长:曾 晖 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陈 旋 交巡警支队纪委书记
陈平和 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翁元宝 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伟宁 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分工
根据公安部《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方法和标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分工如下:
曾晖同志总负责,主抓创建全面工作;
陈旋同志为主负责队伍纪律作风、窗口服务的督导检查和警务保障,以及八县(市)车管站创建工作督导;
陈平和同志为主负责机动车管理创建工作;
翁元宝同志为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刘伟宁同志为主负责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系统的统一软件、扩充软件等运行保障工作和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创建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和八县(市)车管站创建工作督导组
(一)创建工作办公室。由曾晖同志兼任主任,陈平和、刘伟宁兼任副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推进工作。创建工作办公室成员组成:刘昌祥、黄明、李宁、张勉、李良航、吴宗锋。创建工作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长:刘昌祥
成员:郭奇勇 陈 升
主要任务:一是统筹车管所、驾管所的具体创建工作;二是负责每一项考评项目的检查、落实、推进;三是适时牵头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四是规范车管所、驾管所的创建内业工作;五是负责撰写创建工作综合文件材料,编发创建工作简报;六是负责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系统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
2、机动车管理创建工作组
组长:李宁
成员:郭雄志 杨丹平 陈宗奇
主要任务:一是按照一等车辆管理所的考评标准,逐项落实除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以外的各项创建工作;二是按照公安部《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方法和标准》,制定机动车管理部分的创建方案,将每项工作和分值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以及分管领导、经办民警;三是加强对县级车管站的指导;四是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以及农机部门办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牌证的监督。
3、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创建工作组
组长:张 勉
成员:沈煌光 黄信波 陈善锋
主要任务:一是按照一等车辆管理所的考评标准,逐项落实除机动车管理以外的各项创建工作;二是按照公安部《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方法和标准》,制定机动车驾驶人管理部分的创建方案,将每项工作和分值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以及分管领导、经办民警;三是加强对县级车管站的指导;四是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学校的培训质量以及农机部门拖拉机驾驶证发放工作的监督。
(二)八县市车管站创建工作督导组。由交巡警支队纪委书记陈旋兼任组长,成员:柯传院(交巡警支队机特大队副大队长)、王颖(交巡警支队巡勤大队交通控制科科长)。负责督促八县(市)交巡警大队落实支队关于县级车管站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定期对县级车管站创建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协调,帮助落实创建的相关工作。督导组要重点督导以下工作内容:
1、县级车管站委托办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登记信息是否规范;
2、县级车管站的业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基本岗位;
3、县级车管站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的参数信息是否规范;
4、县级车管站摩托车驾驶证信息是否规范;
四、交巡警支队相关部门应负责组织落实以下工作
(一)政治处、行政处全力配合车管所、驾管所做好队伍建设和警务保障工作,由黄明主任牵头。
(二)科设大队负责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系统创建工作,由吴宗锋副大队长牵头,陈升、陈澍、陈善锋配合。
(三)案调大队负责组织开展考试质量跟踪调查,并做好内业资料整理工作,由温榕明大队长牵头。
(四)巡勤大队适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动车纠违专项整治活动,由王永东大队长牵头。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2008年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08]5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08]111号),为加强创建全国一等管理服务水平车辆管理所的组织、指导、协调,市局决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建平 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常务副组长:曾 晖 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陈 旋 交巡警支队纪委书记
陈平和 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翁元宝 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伟宁 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分工
根据公安部《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方法和标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分工如下:
曾晖同志总负责,主抓创建全面工作;
陈旋同志为主负责队伍纪律作风、窗口服务的督导检查和警务保障,以及八县(市)车管站创建工作督导;
陈平和同志为主负责机动车管理创建工作;
翁元宝同志为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刘伟宁同志为主负责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系统的统一软件、扩充软件等运行保障工作和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创建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和八县(市)车管站创建工作督导组
(一)创建工作办公室。由曾晖同志兼任主任,陈平和、刘伟宁兼任副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推进工作。创建工作办公室成员组成:刘昌祥、黄明、李宁、张勉、李良航、吴宗锋。创建工作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长:刘昌祥
成员:郭奇勇 陈 升
主要任务:一是统筹车管所、驾管所的具体创建工作;二是负责每一项考评项目的检查、落实、推进;三是适时牵头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四是规范车管所、驾管所的创建内业工作;五是负责撰写创建工作综合文件材料,编发创建工作简报;六是负责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系统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
2、机动车管理创建工作组
组长:李宁
成员:郭雄志 杨丹平 陈宗奇
主要任务:一是按照一等车辆管理所的考评标准,逐项落实除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以外的各项创建工作;二是按照公安部《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方法和标准》,制定机动车管理部分的创建方案,将每项工作和分值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以及分管领导、经办民警;三是加强对县级车管站的指导;四是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以及农机部门办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牌证的监督。
3、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创建工作组
组长:张 勉
成员:沈煌光 黄信波 陈善锋
主要任务:一是按照一等车辆管理所的考评标准,逐项落实除机动车管理以外的各项创建工作;二是按照公安部《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方法和标准》,制定机动车驾驶人管理部分的创建方案,将每项工作和分值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以及分管领导、经办民警;三是加强对县级车管站的指导;四是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学校的培训质量以及农机部门拖拉机驾驶证发放工作的监督。
(二)八县市车管站创建工作督导组。由交巡警支队纪委书记陈旋兼任组长,成员:柯传院(交巡警支队机特大队副大队长)、王颖(交巡警支队巡勤大队交通控制科科长)。负责督促八县(市)交巡警大队落实支队关于县级车管站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定期对县级车管站创建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协调,帮助落实创建的相关工作。督导组要重点督导以下工作内容:
1、县级车管站委托办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登记信息是否规范;
2、县级车管站的业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基本岗位;
3、县级车管站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的参数信息是否规范;
4、县级车管站摩托车驾驶证信息是否规范;
四、交巡警支队相关部门应负责组织落实以下工作
(一)政治处、行政处全力配合车管所、驾管所做好队伍建设和警务保障工作,由黄明主任牵头。
(二)科设大队负责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系统创建工作,由吴宗锋副大队长牵头,陈升、陈澍、陈善锋配合。
(三)案调大队负责组织开展考试质量跟踪调查,并做好内业资料整理工作,由温榕明大队长牵头。
(四)巡勤大队适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动车纠违专项整治活动,由王永东大队长牵头。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