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7-0100-2018-0001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18-04-09
  • 标    题: 关于启用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印章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公办〔2018〕15号
  • 发布日期:2018-04-1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启用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印章的通知
榕公办〔2018〕15号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 时间:2018-04-10 11:26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驻局纪检组: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市公安局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榕委编办〔2017101号)精神,同意我局设立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为此,市局决定即日启用“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印章。 

  附件:“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印模 

    

  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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