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

- 索 引 号: FZ00107-0100-2018-0001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18-04-09
- 标 题: 关于启用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印章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公办〔2018〕15号
- 发布日期:2018-04-1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启用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印章的通知
榕公办〔2018〕15号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
时间:2018-04-10 11:26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驻局纪检组: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市公安局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榕委编办〔2017〕101号)精神,同意我局设立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为此,市局决定即日启用“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印章。
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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