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同意重新刻制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印章的批复》(闽公办〔2022〕27号)意见,为维护公章的严肃性和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保证台江分局各项日常警务活动有序开展,市局决定即日启用“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新印章,旧印章同时废止并封存。
附件:“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新旧印模
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