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7-0100-2022-001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22-08-30
  • 标    题: 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启用福州市公安局审批专用章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公办〔2022〕12号
  • 发布日期:2022-08-3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启用福州市公安局审批专用章的通知
榕公办〔2022〕12号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22-08-31 17:01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治安、法制支队,行政审批处: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便民利企、提升效能,市局决定自202291日起将涉及我市的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爆破作业许可和Ⅱ级以上(含Ⅱ级)焰火燃放许可等2项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委托县级公安机关实施。现刻制13枚“福州市公安局审批专用章(编号1-13)”,分发给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办理市局委托的审批服务事项使用,印章自202291日起启用。 

    

    

  附件:1.福州市公安局审批专用章(编号)分配使用表 

        2.福州市公安局审批专用章(编号)印模 

    

    

  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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