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

- 索 引 号: FZ00107-0200-2005-0001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05-03-31
- 标 题: 关于我市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政工领导职务改称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公政【2005]106号
- 发布日期:2005-03-3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我市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政工领导职务改称的通知
榕公政【2005]106号
来源:政治部
时间:2005-03-31 00:00
关于我市公安机关基层所队
政工领导职务改称的通知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公安机关基层所队建设,统一基层所队政工领导职务名称,现根据《关于全市公安派出所政治指导员更名为政治教导员及派出所设立综合股的通知》(榕委编办〔2005〕6号)文件精神,就我市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政工领导职务改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公安局所辖派出所的政治指导员(指导员)、副政治指导员(副指导员)统一改称为政治教导员、副政治教导员,职级不变。
二、各分局、局直各单位内设机构的教导员、副教导员统一改称为政治教导员、副政治教导员,职级不变。
三、按干部管理权限,在个人档案中统一注明并盖章,不再逐人办理改称任命。
各县(市)区公安局主动与当地组织部门联系,参照办理。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公安 人事 职务改称 通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
省公安厅政治部,本局领导。 (共印80份)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05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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