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7-2600-2021-0002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2021-03-03
  • 标    题: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28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公办督〔2021〕32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28号建议的答复
榕公办督〔2021〕32号
来源: 福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1-03-04 15:38

施忠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不按道等候通行专项整治行动的建议》(第1328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建言献策,现将涉及我局职责范畴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强力推进市区缓堵工作和交通环境综合整治,确保非机动车通行安全、有序、连续和舒适性,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我局均明确要求:为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路权,沿线道路全路段及路口应设置专用、连续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空间,不允许存在“人非共板”现象,非机动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米,机非分隔尽量采取绿化带分隔,若无绿化带进行隔离的应采取标线分隔。人行横线处应设置降坡,降坡与路面的衔接应平缓,人行横道不得有障碍物阻挡,以便于行人、非机动车和特殊群体通行。

  我局不断完善道路硬件设施,同时也通过多种措施加强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一是在市区368个有条件设置等侯区的路口均设置非机动车等候区(渠化岛),在未设置渠化岛且路口非机动车流量较大的13个路口设置非机动车二次过街等待区,有效解决非机动车与右转机动车交织问题,提高非机动车通行安全及效率。同时,在城区非机动车道入口处清晰设置非机动车指示标志、标线,进一步明确非机动车通行路权。二是为保障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安全,至2020年年底,全市机非隔离护栏长度已达86公里,有效保障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和安全。三是在行人和非机动车流量较大的91个路口,设置行人专用绿灯过街时间,有效解决行人与车辆交织通行的问题;在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量较大的84个路口,实施信号灯控右,解决机动车与行人交织严重的问题;在有中央囤积区的45个路口设置行人二次过街信号,行人过街红灯等待时间缩短33至100秒。四是通过定点整治、机动查处等方式,严查路面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2020年累计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37万起;同时,升级100套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监控、建设88个路口(路段)视频监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五是在市区5个主要路口设置交通警察标准示范岗,明显提升了路口的通行效率,路口交通井然有序。

  下一步,我局将在城区非机动车流量较大的路口调研设置非机动车路口左转通行方式,防止发生非机动车二次过街囤积,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按规范等候通行。

 

福州市公安局

2021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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