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7-3000-2021-0003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21-03-10
  • 标    题: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1204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公办督〔2021〕37号
  • 发布日期:2021-03-1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1204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榕公办督〔2021〕37号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 时间:2021-03-11 09:13

程辉委员:

  您提出《关于综合提升老旧小区解决停车难的建议》(第212043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建言,现将涉及我局职责范畴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情况

  近年来,我局非常重视市民的停车问题。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停车泊位以规划配套停车设施为主,以路外停车场建设为辅,以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设置原则,在市政府大范围推进停车场建设的基础上,我局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设施应用指南》(GA/T 1271-2015)及《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持续推进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工作。2020年,结合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我局在住宅密集区、小街巷、商业综合体等城区道路新增了5023个道路停车泊位,截至2021年3月1日,全市共设置道路停车泊位15700个,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二、关于“突出公益性,尽可能多在单行道上设立限时停车位”的建议。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 850-2009)规定,机动车单向通行,道路宽度D<6米不可设置;道路宽度6米≤D<9米可单侧设置;道路宽度D≥9米可两侧设置。目前我局已在鼓西路、梦山路、儿童公园路、庆城路、亭头路、王庄街等单行道设置了约350个停车位,并配套设置了交通标志和标线,明晰了停车位的停放时间。

  您提及“突出公益性,尽可能多在单行道上设立限时停车位”的建议很中肯,我局将积极予以采纳,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城市道路状况、区域停车需求、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持续在老旧小区周边的单行道规范增设限时停车位,以进一步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市民建议和道路通行状况,一是积极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立体停车场规划和建设,提高住宅区停车位配建标准,不断提高停车泊位的规模和数量,进一步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二是在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前提下,继续深挖道路潜力,在老旧小区、住宅密集区和商业综合体等符合设置条件的次干路和支路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同时结合市民停车需求合理设置停放时间,以方便市民停车。三是在市区道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充分盘活全社会停车资源,继续鼓励政府机关、公共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小区对外开放内部停车场允许社会车辆停放,真正实现全市停车泊位共享,大力化解城市停车供需矛盾。

  

  

  福州市公安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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