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7-3000-2021-0003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21-03-11
- 标 题: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65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公办督〔2021〕50号
- 发布日期:2021-03-16
- 有 效 性: 有效
黄蕾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福州三环快速路通行效率的建议》(第1065号)收悉,衷心感谢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建言献策,现将涉及我局职责范畴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三环路慢速车辆管理,提高三环路整体通行效率的建议。一是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二是实行货车分道通行。2016年三环主路全线实施重中型货车靠最右侧通行,同时,配套设置了38面指示引导标志;2018年靠最右侧通行扩大至所有类型的货车,配套设置了64面指示引导标志。三是严格货车限速管理。重中型货车在三环主路全程限速60公里/小时,既加强了交通事故防范,又减少了交通噪声;其它车辆在东三环、北三环限速120公里/小时,西三环、南三环路限速80公里/小时。四是加强货车高峰管控。近年来对重中型货车持续实施早晚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限制通行,有效控制和优化了三环快速路早晚高峰交通流量,极大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和安全系数。
为了推动以上措施持续有效得到实施,我局还强化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福州交通广播87.6频道、交警微发布等各种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断深入运输企业开展宣传检查。二是加大电子监控抓拍力度,2020年共抓拍货车占道行驶9.7万多起、货车闯禁行1.2万多起、机动车压线违法变道9.9万多起、机动车超速21.8万多起。
二、关于设置电子智能引导牌,加强车辆限速提示和行驶引导的建议。一是依托福州智能交通控制中心建设,开发应用城区道路交通诱导系统,实现交通信息自动采集、自动处理与分析、诱导信息自动发布、事件检测等功能,准确率达到95%以上。同时,依托三环快速路沿线设置的10面大型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放三环快速路限速规定、通行规定、安全提示等内容,实时引导过往车辆保持安全行车速度、遵守分道行驶规定。二是积极协调道路业主单位、交通安全设施管养单位和相关科研机构,共同开展调研和可行性方案研究,推动三环快速路建设电子智能引导系统,推广交通诱导发布系统。
三、关于加强车辆故障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建议。一是对于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大力推行“快速发现、快速调度、快速撤除”的处置工作机制。我局设立了功能完善的交通指挥室,建立了24小时全天候的视频巡查、指挥调度、勤务管理、重点整治、接处警等工作制度,第一时间发现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警情,在线引导和指挥当事人现场拍照固定证据、迅速撤离现场、尽快恢复交通,并调度最近民警赶赴现场进行疏导处置;对于车辆故障的,立即调派拖车前往现场免费予以拖离;对于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快撤快处、造成交通拥堵的,民警到场处置后,对当事人依法予以200元处罚。2020年三环快速路共快速处置车辆故障130起、轻微交通事故 1200多起。二是强化高峰时段交通管控疏导。根据三环快速路高峰时段的交通特点,突出三环主路湾边互通、魁岐互通、琴亭互通、园中互通等重要节点,派驻民警加强早晚高峰时段的定位管控和疏导。加强视频巡查,对于拥堵点段、事故警情第一时间派警处置,提升高峰时段通行效率。
下一步,在持续落实好以上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为更加高效安全地强化车辆故障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我局将依托三环快速路导流区、应急车道等空间,在符合国家标准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研究在三环快速路上设置车辆故障处理区的可行性方案。
四、关于加强三环快速路上非机动车、摩托车违法抓拍管理的建议。一是成立常态化整治工作专班,坚持日常查处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密集开展巡逻、查处、劝导工作,形成整治声势和氛围。二是增加辅警人员投入,强化三环主路入口匝道源头管控,遏制电动车闯禁行现象。三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拓展沿线村居小区、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的宣传覆盖面,推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严格遵守三环快速路通行规定。四是在三环快速路重要点位加装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施,通过人脸识别、车牌抓拍等技术手段,结合交通违法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制度,强化非现场查处。
五、关于加强渣土车超载和未加盖顶盖现场监管的建议。我局配合交通执法部门、道路养护单位和城管部门,建立了每月“逢五”开展统一整治行动的工作机制,对渣土车和货车超载以及渣土车“滴洒漏”问题进行常态化整治,2020年共查处超载102起、非法改装77起,并向50多家渣土车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对于渣土车未加盖顶盖问题,我局配合交通执法部门和城管部门,在加强现场查处的同时,深入渣土车公司检查指导,责令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整改要求,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规程落实渣土装载规定,杜绝渣土车运输未加盖顶盖现象。
福州市公安局
2021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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