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7-3000-2021-0013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21-11-16
- 标 题: 关于对2021年第三季度“福州警星”表扬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公政〔2021〕145号
- 发布日期:2021-11-1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公安机关共推荐上报 “福州警星”候选人27名,根据网络投票、微信投票、候选人个人宣传报道情况和评审组领导投票各占25%权重的原则获得综合排名。经市局政治部研究,确定肖毓仪等10位民警为第三季度“福州警星”。
为宣传典型、弘扬正气、激励斗志,对以下10名当选2021年第三季度“福州警星”的同志予以通报表扬。
肖毓仪(女)鼓楼分局华大派出所民警
陶 虎 晋安分局茶园派出所民警
卞玲芳(女)闽侯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
罗学群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
高 登 台江分局茶亭派出所民警
刘国文 仓山分局城门派出所民警
吴俏锋 罗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
徐彩龙 福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民警
杨 清 福清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
吴云祥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
希望当选的“福州警星”能够珍惜荣誉、不骄不躁、勇毅前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扎实学习和弘扬潘东升同志的崇高精神品质和优良作风,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发挥队伍标杆和先锋模范作用,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推动福州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争创新业绩,再立新功勋。
特此通报。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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