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7-3000-2022-0005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22-04-08
  • 标    题: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2408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公办督〔2022〕57号
  • 发布日期:2022-04-1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2408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榕公办督〔2022〕57号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22-04-12 16:10

黄子波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外卖餐饮行业监管问题的建议》(第224089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建言。您提案中提及“切实加强和规范营运类电动车管理,将外卖配送员交通违章行为纳入交通违法治理”的建议很中肯,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源头管理

  (一)实行单列号段管理。行业监管部门根据外卖快递企业配送业务需要,审核各企业配送电动自行车数量,鼓励企业实行“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颜色、统一服装”管理,交警部门统一查验、登记报牌,外卖配送车号牌号码首字或尾字为“W”,快递配送车号牌号码首字为“K”。 

  (二)实行企业牌照奖惩。根据市委文明办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快递外卖配送行业骑手文明交通管理的通知》(榕委文明联〔2020〕8号)文件精神,实行快递外卖配送企业电动自行车牌照奖惩,对交通违法严重的企业进行配额核减,2021年收回牌照961面,对交通违法起数与报牌数比例较低的企业进行奖励,奖励发还牌照510面,奖励新车注册500辆,奖惩情况通报市委文明办和行业监管部门。

  (三)强化行业共同管理。我局每月定期将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情况函告市邮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并同步抄送市委文明办,商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强化业务指导,通报约谈相关快递外卖企业负责人,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督促外卖快递骑手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共同强化源头管理。

  二、强化路面管控

  我局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围绕城区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等重要路口路段,同时紧盯商务楼宇和大型社区等快递配送、外卖点餐需求量大的区域和早晚交通流量高峰和午晚餐就餐高峰时段,优化勤务部署,常态化严查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路段采取骑警巡线方式动态劝导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上高架、驶入快速路主路等不按道行驶交通违法;同时,充分利用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自动抓拍监控设备和路段全球眼监控设备,强化监控抓拍,补足线下查处短板,提升执法震慑广度力度。2021年以来,共查处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9717起。

  三、加强宣传引导

  (一)进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组织每周常态化进企业开展“七进”宣传活动,并在每月开展逢八集中宣传日活动。深入辖区外卖和物流公司,现场示范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2021年以来累计开展相关活动2435场次。

  (二)对电动车交通违法当事人开展警示教育。我局联合市委文明办、市属各媒体开展上门通报劝诫工作,在E福州和我局交警支队微发布中开设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曝光专栏,2021年以来,累计曝光40期。制作警示片《生死一瞬间 您选哪一边》,结合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等,在各地公共场所、街头播放宣传片,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三)依托“两微一抖”平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依托我局交警支队新媒体平台发布非法改装电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等典型事故案例推文及短视频21篇。拍摄制作《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TIPS》交通安全视频,该视频在公安部获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作品评选短视频类三等奖,有效的引导了市民安全文明出行。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认真履职,在固化已有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强化源头管控、抓实路面治理、细化宣传引导等措施,常抓不懈、常态治理,全力做好快递外卖电动车交通违法打击,巩固非机动车整治既有成效,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专此答复。

福州市公安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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