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7-3000-2023-0003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23-02-20
- 标 题: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95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公办督〔2023〕12号
- 发布日期:2023-02-22
- 有 效 性: 有效
曹雪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交通管理智能化提升便捷出行的建议》(第1195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建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持续推进智能交通建设和提升,不断夯实城区交通信号灯智能配时基础,较好地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保障了群众出行。一是科学制定和实施福州城区信号灯配时原则和标准。根据国家标准规定,按照城区路网结构和交通特性、交通流特征和市民出行需求,在全国主要城市中比较早地制定和落实信号灯配时原则和标准,规定信号配时即要适应流量变化、又要满足宏观交通流调控策略。城区出城方向信号灯实行绿波协调控制模式,进城方向信号灯实行精细化流量控制模式,实现“快出缓进”功能;二环道路高峰时段流量调控并优先出城,平峰时段快出快进,实现二环道路屏障功能;中心城区道路高峰时段排队均衡、平峰时段线流顺畅,实现需求控制、疏导拥堵和提升效率功能。行人过街时间严格按照1米/秒规范设置。二是率先全国实现信号灯100%中心联网联控。城区784个信号灯路口全部通过光纤/4G实现中心联网到统一的信号灯管理控制平台,平台同时集成流量采集、信号控制、视频监控、基础信息、故障报警等,闭环式实现流量分析、配时优化、远程调控等一张图管控,在中心可以实时监测每一个路口每一组信号灯运行情况、可以实时优化每一个时段信号配时方案、可以随机调控任何一组信号灯实施排堵。三是完善构建了流量监测体系。在329个信号灯路口的每个车道均设置了地磁流量检测器,在二环路、三环路和过江大桥的64个路段设置了78台微波流量检测器,在752个主次干道路段设置视频流量检测器,在30个行人和非机动车流量较大路口设置了行人和非机动车流量检测系统,已经构建了交通流量实时监测体系,实时自动检测、自动统计和自动分析每个路段、每个路口交通流量,为信号灯配时和交通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四是根据交通流量科学配时。根据交通流量和排队长度,科学优化信号灯配时。实行多时段方案路口,全天至少设置8到15套配时方案,信号灯时间根据不同流量自动调度相适应的方案运行;流量小的39个路口,实行全天黄闪或夜间黄闪控制,减少车辆无谓等灯;在34个独立路口实施自适应控制,实现绿灯时间贴近流量变化而实时变化;在129条道路478个路口设置“绿波”通行信号,实现车辆一路绿灯;在行人和非机动车流量较大的91个路口,设置行人专用绿灯过街时间,有效解决行人与车辆交织通行的问题;在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量较大的64个路口,实施信号灯控右,解决机动车与行人交织严重的问题,夜间实行调控灭灯,兼顾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在有中央囤积区的29个路口设置了行人二次过街信号,行人过街红灯等待时间缩短33至100秒;创新引领全省建成首条潮汐车道、多乘员车道、公交优先信号控制、可变车道信号控制、行人请求式信号灯等。
随着新时代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新需求,您提出的建议与我局正在推动建设的“千口智控”(提升信号灯智能控制水平)不谋而合。我局将充分吸纳您提及“关于智能调控信号灯”的意见,充分融合互联网交通数据、打通电子警察和信号灯数据通道、更新升级前端硬件设备、加强灯控路口通行状态研判预警、强化信号灯智能配时优化力度,更大程度提升我市信号灯管理水平,保障群众出行有序顺畅。
专此答复。
福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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