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 时间:2010-01-27 20:55
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08]218号)精神,特编制2008年度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至到2008年12月31日,将于2009年3月31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www.fzga.gov.cn)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591—87026700。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市公安局参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组织形式,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成立了由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王鑫为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祥,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冯明为副组长和局直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及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由局直各单位综合(秘书)科长担任联络员,实行联络员例会制度,主要负责日常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情况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条例》规定,市公安局组织编制了《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在规定的时限及时完成2003—2008年度的目录编制工作,编制了《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市公安局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一是制定《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清理方案》,组织局直单位认真细致梳理了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先由各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经局保密办严格把关,最后呈分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二是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是要求各单位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稳妥处理,及时回复,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工作
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福州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等 3项制度,印制了新版公文审签单,并下发《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五)《条例》学习、培训等工作
市公安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先后选派两名民警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培训,并组织全体机关民警学习《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提高机关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2008年1月—12月,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其中,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性文件15条,治安管理规范性文件10条,出入境管理规范性文件11条,社区警务指导处业务规范性文件5条,监所管理规范性文件 7条,其他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56条。
(二)2003—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03—2007年,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4条,2003年27条,2004年26条,2005年40条,2006年113条,2007年128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市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链接“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意见箱”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6个二级子目录,共设置了7种检索功能,能够方便迅捷的查询相关信息。并将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电子文档报送市档案局,由档案局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方便群众查阅。同时还利用新闻发布会、报刊、电台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市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市公安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市公安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公安局2008年根据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经过大量准备工作,顺利保障《条例》在2008年5月1日实施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但是《条例》施行后,部分局直单位存在松懈麻痹,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2009年工作中加大督查力度,重点对各项政府信息内容进行严格督查,对发现未按照规范操作,应予公开而未公开的问题,由局办公室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没有及时整改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特此报告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福州市公安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439
其中:1.网站公开
439
    2.政府公报公开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他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行政申诉数
 
 
 
 
 
 
 
 
 
 
 
 
 
 
 
 
 
 
 
 
 
主题词:公安  信息公开  2008  报告
抄送:省厅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档案局,
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本局领导。
                      (共印70份)
  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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