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公安局 时间:2017-01-16 16: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6237号)的要求,特编制福州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611201612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和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www.fzg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026303,邮箱:fzgagkb@163.com,传真:059187026034)。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帐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统计报表,并做好核查工作,有效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了公众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加强与所属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同时,积极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亮点,创新推出以“亮公安改革成效,展‘四项建设’成果”为主题的全市公安局长系列新闻发布会活动,及时向社会通报便民举措。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我局根据榕政办〔2016104号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州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主动公开福州市公安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根据市审改办的要求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公开工作,梳理行政许可事项33项,确定前置审批事项8项,中介服务事项8项。二是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积极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印发《福州市公安局关于扎实推进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通知》,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明白办事。三是推动公安政务服务公开。升级官方微信平台“福州公安”,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水平,集中285项办事项目,设置指尖办事、微警局、专题活动等3个业务模块,开通业务办理、业务指南等12个专题栏目,推动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办事、查询服务和互动体验。四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完成2016年度福州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和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将有关预决算信息和财务报表在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向社会公开。五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紧密结合公安中心工作及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公安政务信息,主动向新闻媒体及社会群众发布与公安业务相关的政策信息,并借助媒体力量科学解读。此外,全市公安微博微信等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参与转发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政策解读信息,有效形成了矩阵传播效应。同时,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媒体随警采访等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公开制度及队伍建设情况。一是加强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今年6月,我局印发了《福州市公安局政务(警务)公开工作规定》,积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管理,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切实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有效监督,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推动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二是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成立以局党委委员为组长的福州市公安局政务(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在日常工作中,市局公开办通过短信提醒和电话沟通,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同时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主动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积极协调各警种、各部门信息资源公开,加大互联网门户网站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有效整合各单位信息、服务资源,优化网站信息结构,不断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同时,顺应群众需求,及时发布惠及民生的政务(警务)信息。二是更好地发挥媒体作用。通过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和微博微信等各类新媒体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同时,不断加强与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的沟通对接,坚持“1+1+N”的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工作保障机制,畅通警媒沟通协作渠道,发挥警媒联办栏目阵地作用,借助主流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此外,依托交通宣传全景直播间和媒体工作站,充分发挥广播媒体“短、平、快”的优势,全力助推福州城区交通治堵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163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行政许可的事项及办理等。内容涉及交通管理、人事任免、户籍管理、治安管理等业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采取五种形式:一是在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www.fzga.gov.cn)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市民迅捷查询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福州”(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相关信息。二是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点任务、重大决策进行解读并通报执行进展情况。三是向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档案局在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方便群众查阅。四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五是设立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点和网络受理平台。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公安厅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此外,全市公安微博微信积极参与转发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政策解读信息,有效形成矩阵传播效应。2016年,我局印发的文件中政策解读数量为零,转发相关政策解读信息14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媒体随警采访等形式,认真处置好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及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13场,组织网络在线访谈6场,重点解答关系民生的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工作、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试点工作等。同时,借力“两微一端”,开展辟谣、日常普法、交通曝光、案情通报等对外宣传工作,通过主动应对、主动发声,及时澄清22起谣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6件,历年累计受理133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络平台申请和信函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网络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管理。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6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办结。已答复中“同意公开”7件,“不予公开”8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两大类,一是涉及刑事案件的信息。根据《条例》第二条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刑事案件相关信息是我局在履行刑事司法职责过程中制作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二是涉及内部管理及需要重新加工汇总的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的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正式、准确、完整的……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内部管理及需要加工汇总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历年累计金额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0件,历年累计4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历年累计3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需加强,公众的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专题培训、日常指导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局直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征集社会评议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整改完善工作,不断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6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88

163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8

163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6

13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

5

2.网上申请数

26

105

3.信函、传真申请数

7

2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6

13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

1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8

1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1

82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4

行政诉讼数

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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