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附件)向社会进行公告,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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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区划 |
公示地点 |
查处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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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仓山 |
金山大桥南桥头南往北 |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交通信号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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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仓山 |
金山大桥南桥头北往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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