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公安局大屏幕显示系统和音视频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公安局大屏幕显示系统和音视频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一)项目概况
大屏幕显示系统和音视频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人民币7.6万元,预算金额同时为最高限价,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服务期限4个月。
(三)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密封送达,包括下列内容:
1.提交企业(报价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项目报价单和相关材料,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请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于2026年6月12日前邮寄或送至福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591-87026685
邮寄地址:福州市津门路11号
邮编:350001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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